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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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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天?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天?

一般刑事拘留階段屬於案件的偵查階段,刑事拘留的時間期限最長是37天,如果期滿後,相關機關將根據偵查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要採取哪一種的強制措施,例如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或者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等。實施刑事拘留之後,公安部門認為需要對被拘留的人實施逮捕的,應該在拘留之後3天之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審查批准逮捕,人民檢察院接到公安部門的提請批准逮捕書之後,應該在7天之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如果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部門要在接到通知之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反饋給人民檢察院;對於同意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二、刑事案件一審不服上訴期限是多久

有權提出上訴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指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2日起計算。在上訴期限內,提出的上訴具有法律效力。意味著案件要進行第二審程式。如果超出這個期限,提出的上訴和抗訴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審判決、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況,如當事人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提起上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5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這種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駁回申請。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必須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決書10日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裁定,提出上訴的期限為5日。原審法院做出判決、裁定後,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請求。

綜上所述,刑事案件一般都是拘留十四天,最長不能超過三十七天,且一般在拘傳二十四小時內就會知道是否進行拘留,且在刑事拘留期間的,也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但是否能夠獲得批准,則還需要看是否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