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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屬於強制措施嗎

強制措施 閱讀(2.22W)

羈押不屬於強制措施。我國的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五種。羈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對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狀態。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對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羈押屬於強制措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