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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最長時間是多久 | 哪些情況可以進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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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最長時間是多久 哪些情況可以進行刑事拘留

在實踐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進行刑事拘留。但在對嫌疑人、被告人進行刑事拘留的時候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刑拘最長時間是多久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進行詳細解答。

一、哪些情況可以進行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作出了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拘最長時間是多久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即在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至4天。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可以延長30天,即最長時間是37天。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您對刑拘最長時間應該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根據上文的分析介紹,我們瞭解到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14天,但要是情況比較特殊的話,那最長可以達到37天,此時要求屬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