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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幼女判幾年 | 有哪些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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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幼女判幾年 有哪些相關法律規定

近年來,新媒體的發展也讓更多的不法行為公之於眾,令人髮指的是越來越多的強姦幼女和猥褻女童案件被傳出,各界人士對此紛紛做出響應,那麼我國法律對這種情況是怎樣規定的呢?接下來本站的小編為大家解答強姦幼女判幾年的相關內容。

一、強姦幼女判幾年?

強姦幼女構成強姦罪。

犯本罪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內從重處罰。

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這裡所稱情節惡劣,是指姦淫幼女手段殘酷的;因姦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的等。

2、已姦淫幼女多人的。指姦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姦淫幼女總共二人以上。

3、在公共場所當眾姦淫幼女的。這裡所謂公共場所,是指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等公眾聚集的地方,當眾姦淫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場的情況下公然姦淫幼女的行為。

4、二人以上輪姦的。所謂輪姦,是指二男以上出於共同強姦的故意,在同一時間,輪流對同一幼女強行姦淫的行為。輪姦,是姦淫幼女罪中一種嚴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獨立的罪名,對於輪姦幼女的,應以姦淫幼女罪定罪量刑。

5、嚴重後果的。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強姦致人重傷死亡,是指行為人作實施姦淫犯罪過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導致被害人性器官嚴重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傷害,甚至當場死亡或者經治療無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實施姦淫行為之後,為了報復、滅口等動機而將重傷或殺死的,不屬於姦淫致人重傷死亡,而應當分別定姦淫幼女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然後實行數罪併罰。

二、法律規定是什麼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以上就是本站的小編對強姦幼女判幾年問題的解答,兒童本應該有天真爛漫的童年,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卻利用幼女的無知和善良對其做出殘忍之事,在此小編提醒大家在瞭解相關法律規定之餘,正確教育和引導兒童,避免不幸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