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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猥褻犯罪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強姦辯護 閱讀(2.31W)

我們發現強姦犯罪與猥褻罪其實有一定的相似之處,但相比之下自然是強姦罪的情節要嚴重的多,而實踐中不管是針對強姦罪還是猥褻罪,在量刑處罰的時候都是要結合實際的犯罪情節的,同時法律中對這兩個罪也規定了需要從重處罰的情形。那究竟強姦、猥褻犯罪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強姦、猥褻犯罪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一、強姦、猥褻犯罪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的,從重處罰,對於強姦已滿十四周歲未成年少女的,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一般也酌定從重處罰。

近日四部門聯合公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意見》第25條從犯罪主體、犯罪地點、犯罪手段、犯罪物件、犯罪後果、行為人的一貫表現等方面,對從重處罰情節做了具體規定,體現依法嚴懲的刑事政策。這七種從重處罰情節是:

1、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關係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實施強姦、猥褻犯罪的;

2、進入未成年人住所、學生集體宿舍實施強姦、猥褻犯罪的;

3、採取暴力、脅迫、麻醉等強制手段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犯罪的;

4、對不滿十二週歲的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嚴重殘疾或者精神智力發育遲滯的未成年人,實施強姦、猥褻犯罪的;

5、猥褻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實施強姦、猥褻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輕傷、懷孕、感染性病等後果的;

7、有強姦、猥褻犯罪前科劣跡的。

二、強姦罪是如何量刑的

強姦罪,是一種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傳統犯罪,在我國刑事法律中佔據重要地位。目前在司法實踐中表現出多樣性的特點,出現了諸如婚內強迫性行為、女性強迫男性性行為等諸多新情況,因此,有必要正確認識和把握強姦罪。 根據刑法規定,犯強姦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惡劣的;強姦多人的;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的;2人以上輪姦的;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從重處罰。

刑法條文: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各位可以適當參考瞭解一下。強姦罪屬於我國法定的重罪之一,根據《刑法》中的規定,要是觸犯了此罪的話,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間進行處罰,自然最高的處罰也就是直接對行為人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