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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騙多少錢構成詐騙罪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33W)

行為人騙多少錢構成詐騙罪

在實際生活中被騙錢的行為很常見,但是這種行為會構成刑法上的詐騙罪,當數額達到一定的標準就會被立案追訴,於是現實中有人就在問了,到底行為人騙多少錢構成詐騙罪呢?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一、行為人騙多少錢構成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因此詐騙5000元已經構上詐騙罪的數額標準了,但是是否構成本罪還要看詐騙的具體行為是否符合本罪的構成要件。

詐騙罪侵犯的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再次,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最後,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二、詐騙罪如何處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詐騙罪的量刑情節

詐騙罪量刑的數額標準最早規定在1985年《關於當前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試行)》([85]高檢會研字3號),500元以上一般可視為數額較大。現已失效。

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以下簡稱“1996年司法解釋”)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詐騙罪常會與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產生混淆,當事人一定要分清楚,如果只是民事糾紛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如果是構成詐騙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責任了,當事人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進行分析判斷。必要時,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