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金融詐騙辯護>

金額達到多少算詐騙罪?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32W)

金額達到多少算詐騙罪?

對於很多侵犯他人公私財產的犯罪來講,在實施了相關行為之後,其實並不必然就一定會構成犯罪,還要看是否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要是沒有達到的話,自然不能認定行為人構成犯罪。那對於詐騙罪而言,通常金額達到多少算詐騙罪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金額達到多少算詐騙罪

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分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準。

(1)數額較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屬於“數額較大”。

【提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3萬元至5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

【提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提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詐騙情節嚴重的行為有哪些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像盜竊罪、搶奪罪、詐騙罪這些,其實立案標準上面除了有情節方面的規定外,同時也是有金額方面的要求。至於金額達到多少算詐騙罪,按照相關司法解釋當中的規定,只要詐騙金額達到了2000元的,那麼此時就可以認定行為人構成詐騙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