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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罪業務員的罪罰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W)

集資詐騙罪業務員的罪罰

集資詐騙的手段是非法的手段佔用他人財產,集體詐騙更是以向公眾宣傳的方式騙取老百姓的錢財,之後無返還給群眾。對於集資詐騙罪業務員還是主管人員及策劃人員都會給予嚴格的懲罰,必須追究刑事責任。下面由本站為您做詳細的介紹。

一、集資詐騙罪業務員

非法集資行為,在刑法裡規定有兩項罪名,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如果是業務員個人非法集資,業務員個人當然就應負刑事責任,如果是單位非法集資,則屬單位犯罪,應對單位處以罰金,對單位中負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業務員如果負有直接責任,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十條:【單位負刑事責任的範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單位犯金融詐騙罪的處罰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刑法規定,只要集資詐騙罪業務員是集資詐騙的直接責任人,涉及數額大的判處5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以罰金;而涉及數額巨大的判處5-10年的有期徒刑和更多的罰金。最後是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則會被處10以上或是無期徒刑,還會被收沒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