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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規定合同詐騙多少錢夠判刑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78W)

在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需要小心注意,畢竟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合同詐騙的情況,這對自身利益就會造成一定的損害。當然,合同詐騙行為在達到了規定標準之後,才能按照合同詐騙罪來進行處理。那法律中規定合同詐騙多少錢夠判刑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進行詳細解答。

法律中規定合同詐騙多少錢夠判刑

合同詐騙罪是詐騙罪的一種,是刑法明文規定的一種刑事犯罪。關於罪與非罪在法律上具有嚴格的區分標準,應當結合犯罪嫌疑人的主客觀情況來綜合分析。關於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5000至20000以上即構成立案追訴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利用經濟合同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的,詐騙數額應當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認定,合同標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

(一)明知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擔保,採取下列欺騙手段與他人簽訂合同,騙取財物數額較大並造成較大損失的:

1、虛構主體;

2、冒用他人名義;

3、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無效的單據、介紹信、印章或者其他證明檔案的;

4、隱瞞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兌現的票據或者其他結算憑證作為合同履行擔保的;

5、隱瞞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擔保條件的抵押物、債權文書等作為合同履行擔保的;

6、使用其他欺騙手段使對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簽訂後攜帶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逃跑的;

(三)揮霍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致使上述款物無法返還的;

(四)使用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上述款物無法返還的;

(五)隱匿合同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拒不返還的;

(六)合同簽訂後,以支付部分貨款,開始履行合同為誘餌,騙取全部貨物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者雙方另行約定的付款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不支付其餘貨款的。

經過上文的分析之後,我們對合同詐騙多少錢夠判刑這個問題已經有所瞭解了。按照相關司法解釋中的規定,實施合同詐騙行為的,詐騙的數額在5000元至20000元以上即構成《刑法》中規定的合同詐騙罪,那之後才能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