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金融詐騙辯護>

我國法律規定 | 詐騙罪是不是結果犯罪?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73W)

我國法律規定:詐騙罪是不是結果犯罪?

我國法律規定了犯罪行為的具體情形。根據不同性質,一般將犯罪劃分為結果犯罪和行為犯罪。所以人民就比較好奇詐騙罪是那種型別。那麼,我國法律規定:詐騙罪是不是結果犯罪?為此,本站網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詐騙罪是不是結果犯罪?

詐騙罪的刑法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罪的司法解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 通過傳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 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 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 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 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罪是屬於行為犯罪的。行為犯是指以危害行為的完成作為犯罪客觀要件齊備標準的犯罪。只要行為人完成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犯罪的客觀方面即為完備,犯罪即成為既遂形態。這類犯罪的既遂並不要求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它以行為是否實施完成為標誌。但這些行為又不是一著手即告完成,這種行為要有一個實施過程,要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視為行為的完成。

簡而言之,這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詐騙罪如果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為,就視為犯罪的完成,構成了犯罪的既遂。如果您還有疑問,您可以進入本站網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