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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的相關法律條文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81W)

合同詐騙罪的相關法律條文

合同詐騙罪最為詐騙罪中的一種,在經濟犯罪的案件中十分常見。很多人對於合同詐騙罪的相關法律條文不清楚。那麼關於合同詐騙罪的相關法律條文有哪些?關於現在本站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解答合同詐騙罪的關法律條文的內容。

合同詐騙罪法律條文法條

中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修正案七》

第四條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相關知識閱讀:

本罪與詐騙罪的區別:

從本質上看,合同詐騙罪也是一種具體的詐騙犯罪,其與詐騙罪是特殊與一般的關係,它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侵犯的客體不同。詐騙罪只侵犯財產所有權,是單一客體,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同時又侵犯合同行為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不盡相同。詐騙罪可以表現為虛構任何事實或隱瞞真相,以騙取財物;本罪只是在經濟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因而欺詐手段有特定範圍的特殊性。

(3)犯罪主體不盡相同。詐騙罪限於自然人主體;本罪主體包括單位,且是任何單位。

(4)本罪與詐騙罪屬於法條競合,應當遵循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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