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經濟犯罪辯護>

開設賭場罪立案需要哪些條件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2.18W)

對於定開設賭場罪的條件,只要是有開設賭場的行為,就要定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指開設以行為人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賭博的場所的行為。即只要有開設賭場的危害行為,無論是開設臨時性的賭場還是長期性的賭場,都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立案需要哪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