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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銷售假藥罪判多久?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1.84W)

一、累犯銷售假藥罪判多久

累犯銷售假藥罪判多久?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影響刑事量刑的因素較多,如所涉金額、犯罪後果、社會影響、自首、立功、坦白、累犯、主從犯、取得諒解等,需要結合具體案情卷宗和證據分析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特別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二、銷售假藥罪的構成

1.客體方面,侵犯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證、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2.客觀方面,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3.主體方面,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藥品的製造、加工、採集、收集者,銷售者即藥品的有償提供者。

4.主觀方面,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

綜上所述,累犯銷售假藥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一般情節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節嚴重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導致病人意外去世,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