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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藥罪最高刑是什麼?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1.64W)

一、生產銷售假藥罪最高刑是什麼?

生產銷售假藥罪最高刑是什麼?

生產銷售假藥罪最高刑是判處10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 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罰罰金,生產、銷售假藥導致後果更嚴重一點的,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那麼會被判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罰罰金;更嚴重的處罰是,如果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罰罰金,處罰罰金都是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這是判處的最厲害的,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二、銷售假藥罪有以下構成要件

(一)、行為人在主觀上只能是故意。

(二)、行為人必須有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應當指出的是本條所指的藥品,僅限於人用藥品,不包括獸用藥品。

(三)、生產、銷售假藥,只要足以危害人體健康,即構成犯罪,並不要求一定要有實際的危害結果發生。鑑於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極大危害性,刑法把危險犯就作為處罰物件,把對人體健康已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作為加重處罰的一個情節。所謂“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是指經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定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鑑定,生產、銷售的假藥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貽誤診治的;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或者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由於假藥的成分複雜,是否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也並不完全相同,要作具體分析。有些藥品雖然是假藥,沒有什麼療效,但對人體健康沒有危害,如以紅糖為主要成分冒充感冒沖劑,以蘿蔔乾冒充天麻或人蔘,雖然不能治病,但對人體機能也沒有什麼損害,因此,一般也不作為生產、銷售假藥處理。

對於生產、銷售假藥的處罰,本條分為三個檔次:對於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是指生產、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後,造成輕傷、重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是指生產、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後,致人嚴重殘疾,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本條第二款是對假藥的含義所作的解釋。“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根據《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假藥包括:1.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的;2.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以假藥論處:1.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藥品管理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藥品管理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3.變質的;4.被汙染的;5.使用依照藥品管理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6.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那麼構成犯罪的要件是必須是故意的,然後生產、銷售的藥物僅限可用於人用,生產、銷售假藥只要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並不要求要有危害的結果,那麼就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對此處罰情況有三種,有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三種,罰金等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