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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銷售假藥罪4萬怎麼判?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2.07W)

一、銷售假藥罪4萬怎麼判?

法院對銷售假藥罪4萬怎麼判?

銷售假藥的金額是生產、銷售假藥罪量刑的因素之一,除了銷售金額外,還會依據造成的損害進行量刑。《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屬於“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

(1)造成輕傷或者重傷的;

(2)造成輕度殘疾或者中度殘疾的;

(3)造成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

(4)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2、屬於“其他嚴重情節”的:

(1)造成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2)生產、銷售金額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

二、生產銷售假藥可以判處緩刑嗎?

生產銷售假藥犯罪較輕,符合緩刑條件的就可以判緩刑。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綜上所述,銷售假藥達到一定程度要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檢察院起訴後由法院審理判決。如銷售假藥數額在4萬以上,具體判罰法院還會結合銷售假藥情節及造成危害後果,在後果不嚴重情況下,基本判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能判緩刑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