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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犯罪有必要逃跑嗎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2.31W)

經濟犯罪後逃跑了會被通緝的,通緝的物件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
(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
(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
對具備上述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追捕。通緝令是指公安機關依法釋出的緝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書面命令。通緝令一般應當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衣著、語音、體貌等特徵和所犯罪名等,並且附照片,加蓋釋出機關的公章。緝捕歸案後,釋出通緝令的機關應當通知撤銷通緝令。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釋出。
通緝令的傳送範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經濟犯罪有必要逃跑嗎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釋出。通緝令的傳送範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