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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偷錢買東西是不是該商家承擔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2.1W)

不是,是家長的責任,監護人的責任。小孩子的所有法律民事責任,都是監護人負責的,要做好教育孩子的義務。根據《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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