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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東西是無論多少錢都構成犯罪嗎?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5.38K)

一、偷東西是無論多少錢都構成犯罪嗎?

偷東西是無論多少錢都構成犯罪嗎?

不一定,具體如何判定要參照實際情況。

根據盜竊物件,盜竊金額以及其他情況進行判定。沒達到法律規定的金額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行為。若偷竊數額較大,達到立案標準,可能構成犯罪行為。

二、盜竊罪如何認定?

1、盜竊罪的犯罪物件一般限於公共財物或他人財物。盜竊自己家裡的財物或近親屬的財物,一般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2、盜竊交通工具、交通裝置、電力燃氣裝置、易燃易爆裝置、通訊裝置或者上述裝置上的重要零部件,足以使上述裝置不能正常運轉,以致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或結果的,應根據刑法有關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處理。如盜竊上述裝置或裝置之零部件行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則仍應以盜竊罪論處。

3、行為人在實施盜竊犯罪時,由於不知內情而將槍支、彈藥、爆炸物誤以為是普通財物而盜走,應以盜竊罪論處。但如將盜取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私藏起來或利用它們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則應分別定私藏槍支、彈藥罪等罪並與盜竊罪並罰。

4、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價值數額不大,但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刑法第124條規定的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定罪。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的,擇一重罪處罰。

5、根據刑法第265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訊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複製的電信裝置、設施而使用的,按盜竊罪定罪處罰。

三、哪些情況可以不作為盜竊罪處理?

1、盜竊的行為已經產生,但盜竊者是一個不滿 18 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以不當作盜竊罪處理 ;

2、對於已經盜竊的財物,盜竊者主動退還或者全部賠償給被盜人的情況 ;

3、盜竊者意識到自己犯下的錯誤後,主動到公安部門進行投案自首的,可以不當作盜竊罪處理 ;

4、盜竊者的盜竊行為不是出於自己的本意,而是受到他人的指使或者被強迫參加,並且沒有參與財物分贓的情況。

四、盜竊罪的量刑標準

1、盜竊數額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盜竊罪量刑標準: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2、盜竊數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盜竊罪量刑標準:10000元以上不滿1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滿2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滿31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滿3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滿45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滿5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滿6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3、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的盜竊罪量刑標準:60000元以上不滿7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滿96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滿11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滿13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滿15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處無期徒刑。

盜竊是否構成犯罪,還是要根據偷東西的數額或者具體實際情況進行判定。沒達到法律規定的金額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行為。若偷竊數額較大,達到立案標準,可能構成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