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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有限公司公款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2.12W)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2.挪用公款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規定:

挪用有限公司公款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1、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