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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國家賠償規定賠償範圍是什麼?

國家賠償 閱讀(3.01W)

河南省國家賠償規定賠償範圍是什麼?

國家賠償是法律規定的由國家對受害者進行賠償的一種方式,包括經濟賠償、補償賠償等。國家賠償所針對的情況主要是國家機關以及國家工作人員對公民造成傷害,各個地區對於國家賠償的標準和賠償的範圍有不同的規定,本文小編就針對“河南省國家賠償規定賠償範圍是什麼?”這一問題給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河南省國家賠償規定賠償範圍是什麼?

1.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由國家承擔的賠償責任。其賠償範圍包括: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毆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

(5)違法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的;

(6)違法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

(7)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侵犯財產權造成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2.刑事賠償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而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法》對刑事賠償作出具體規定,對於進一步促進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具有重要意義。刑事賠償的範圍包括:

(1)在刑事訴訟中,錯誤拘留、錯誤逮捕、無罪錯判的;刑訊逼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毆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

(2)違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造成財產損害的。

3.司法賠償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採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要給予有限制的賠償。

對於相關法律知識也有了更多的瞭解。國家賠償的範圍包括國家機關以及工作人員非法拘禁公民限制其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行為對公民人身造成傷害的以及其它通過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人身財產傷害的。國家需要針對具體情況給予被害人一定的損失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