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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多久到位?

國家賠償 閱讀(3.07W)

申請國家賠償多久到位?

有的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對和案件無關的人員進行關押,這是侵犯人身自由的行為。受害人可以在釋放後向法院提請國家賠償,要求公安機關賠款,並追究主要責任人的法律責任。那麼,申請國家賠償多久到位?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申請國家賠償多久到位?

賠償請求人向公安機關提出行政賠償的,應當先向負有賠償義務的公安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時一併提出。負有賠償義務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依法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請求人憑生效的判決書、複議決定書、賠償決定書或者調解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支付賠償金。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支付賠償金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依照預算管理許可權向有關的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支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賠償金。

二、國家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通過本文,大家對申請國家賠償多久到位這方面的知識應該有了一定了解。公民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受理後,最遲不超過兩個月支付賠償款。如果當事人對賠償金額有異議,可以在兩個月後向法院提請訴訟。侵犯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金額的計算按照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