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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販毒可以緩刑嗎

毒品辯護 閱讀(2.18W)

販賣毒品罪:以買賣獲取利益為目的而收買毒品的行為,不論毒品數量多少都應當給以刑事處罰。哪些屬於販賣毒品的行為呢?

輕微販毒可以緩刑嗎

1.無論毒品是買入的還是其他途徑得來的,賣出後得到利益的;

2.同時製造和銷售毒品的;

3.利用毒品抵銷費用和債務的;

4.買方以信用為基礎,賣方先讓買方取走毒品,然後在規定日期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的形式付清毒資的過程;

5.就算當事人沒有直接參與買賣,但是介紹聯絡他人販毒,並從中獲取利益的;

6.以毒品為媒介來買賣其他商品或貨物的;

7.在國家管理限制藥品相關行政部門工作的個人,利用職務之便違反法規,向吸毒人員出售毒品獲取收益的。

販賣毒品的量刑標準:

1.判刑處罰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同時沒收財產的情況:如果是鴉片,重要在1000g以上的、海洛因或冰毒重量在50g以上,還有其他型別毒品數量巨大的;毒品組織的主要人員;毒品集團有武裝力量的;以暴力手段抵抗、情節嚴重的;參與國際販毒的;

2.判刑處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處罰金:鴉片200g到1000g,海洛因或冰毒10g到50g,或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

3.判刑處罰三年以下的拘役、管制或者是有期徒刑,如果涉及的情節很嚴重的話,那麼刑期就是會在七年以上了,與此同時還會被處罰金的情況:販賣的是鴉片,重量是小於200克的,如果是海洛因亦或冰毒的重量是小於10克的,還有就是其他型別的毒品的重量是很小的;

4.利用、授意、慫恿、威脅等手段,將自己販毒的意圖灌輸給未成年人,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毒品的,從重處罰;

5.對於多次販毒,且沒有被處理過的,毒品數量以合計數計算。

哪些販毒情況適用緩刑:被判刑處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或者拘役的罪犯,不滿十八歲和年滿七十五歲的人員以及孕婦。

1.販賣毒品重量輕微且初犯的,最輕是三個月管制或一個月拘役,同時處罰金;

2.犯罪表現及經過比較輕微、有坦白自己的犯罪、表示悔改的;

3.評測沒有再犯罪危險的,對其所居住的地區沒有特別大不好影響的。

4.如果已經宣告被執行緩刑,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然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