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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到法院起訴多少錢怎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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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傷害罪到法院起訴多少錢怎麼確定?

故意傷害罪到法院起訴多少錢怎麼確定?

故意傷害罪到法院起訴費

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故意傷害罪賠償專案有哪些

1、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憑據給付,外地治療有轉診單;)

2、誤工費。受害人收入標準(天、月、年)×誤工時間(有實際收入按實際收入,沒有實際收入的按同行業中等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住院天數);

4、護理費。(有收入按收入,無收入按誤工標準×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

5、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和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6、交通費、住宿費(需要記錄並有憑證);

7、精神賠償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在刑事判決之後,另行起訴的可以要求該賠償。

故意傷害行為若是已經構成了犯罪,受害者想要通過向法院起訴得到司法救濟的,需要繳納相應的律師費、訴訟費,此兩種費用都必須要按照標準收取。已經按照刑事案件來處理的故意傷害案件,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此時不需要繳納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