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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非故意傷害怎麼判罰?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3.28W)

一、打架非故意傷害怎麼判罰?

打架非故意傷害怎麼判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例如:過失爆炸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第2款的規定處理;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處理

二、認定情況

1、過失致人重傷與意外事件致人重傷的區別

關鍵在於行為人對他人重傷的結果是否能夠預見、應否預見。這需要根據行為人的實際認識能力和行為當時的情況來考察。

2、本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

在司法實踐中,有人往往將過失傷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為過失傷害致死,尤其是對於因過失當場致人重傷,但由於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認定為“過失重傷(致死)罪”。我們認為這種做法不僅於法無據,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構成原理。“過失傷害致人死亡”,實質上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無非是在這種案件中,行為人對他人重傷、死亡的結果都是存在過失。過失致人重傷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在於過失行為最終引起的結果是重傷還是死亡。是重傷的定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死亡的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3、本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如果行為人以輕傷為故意,而過失地導致了他人重傷的,應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而不應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對行為人定性。

對於犯罪分子打架造成過失傷害的,則肯定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判罰處理的,一般情況下,涉及到犯罪事實的認定上需要由司法機關來對是否是過失造成的傷害進行認定,如果符合過失傷害的特徵的,才可以按照過失傷害罪來進行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