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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確定強姦罪的刑罰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1.5W)

一、法院如何確定強姦罪的刑罰?

法院如何確定強姦罪的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少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涉嫌強姦罪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申請法律援助的物件和條件: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物件必須是經濟困難或者因突發事故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訴訟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被告人。

(二)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1、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及有關的證據材料。

經濟困難的標準參照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三、強姦罪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強姦罪的法定量刑標準規定的很清楚,可是,我國訴訟活動具有的一個最鮮明的特徵就是法官是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的,而法官在裁定對嫌疑人的刑法標準的時候,必須要有案件的詳細材料才好分析,法官也不會完全不考慮辯護人的辯護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