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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一級輕傷多久開庭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1.31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員輕傷立案的情況下,一般是1個半月開庭審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一般是3個月。上述期限不包括檢察院“以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為由,提出延期審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計算審理階段的時限),以及精神病鑑定的時間。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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