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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雙方和解派出所怎麼處理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2.24W)

首先需要看案件具體情況,如果打架人數眾多,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可能面臨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的刑事問題,如果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結果,可能涉嫌故意傷害。那麼如果涉嫌刑事犯罪,所謂和解賠償以及諒解書可以作為量刑的依據,可在一定程度上或者從輕處理。
另外一種就是未達到刑事問題的,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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