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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可以判拘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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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傷害可以判拘役嗎?

故意傷害可以判拘役嗎?

故意傷害罪情節較輕的可以判處拘役。行為人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七)故意傷害罪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傷害後果、傷殘等級、手段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傷殘程度可在確定量刑起點時考慮,或者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

3.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綜合考慮故意傷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後果、賠償諒解等犯罪事實、量刑情節,以及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生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數額、危害後果、退贓退賠等犯罪事實、量刑情節,以及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因素,決定緩刑的適用。

二、如何認定故意傷害罪

認定故意傷害罪在實踐中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分清故意傷害罪與殺人罪的界限。兩罪的主要區別在於是否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故意,如果行為人沒有這種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傷害他人身體健 康的故意,即使行為導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傷害罪;

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殺人罪(未遂)。

2、分清故意傷害罪與過失致人重傷罪的界限。過失重傷罪在主觀上是過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須造成他人重傷的結果才能構成犯罪,而故意傷害罪在主觀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輕傷,也構成故意傷害罪。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不一定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情況,如刑法關於強姦婦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規定和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規定等,這些都屬於刑法的特殊規定。

根據特別規定優於一般規定的原則,刑法有特別規定的,一律適用特別規定。

故意傷害罪是最常見的,它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多為民間糾紛矛盾激化而起。要認定故意傷害罪,追究被告人相應的刑事責任,必須確定被告人實施了傷害行為與被害人的損害後果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