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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判緩刑是否可行?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6.15K)

搶劫罪判緩刑是否可行?

刑事案件審判的結果,如果是同時宣告了緩刑的話,那自然是對犯罪分子很有利的事情。但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有宣告緩刑的可能性,就搶劫犯罪來講吧,大家知道搶劫罪判緩刑是否可行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搶劫罪判緩刑是否可行

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原來判決的刑罰。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適用緩刑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第一是適用緩刑的物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這類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較輕,如果罪行較重,判處的刑罰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適用緩刑。

第二是該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於再危害社會。是否可以適用緩刑的關鍵是該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只有不予關押不會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會,即使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而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要綜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其他情況綜合認定。

我國《刑法》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而搶劫罪最低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因此,是可能判處緩刑的。

二、搶劫罪有自首情節會怎麼判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搶劫行為在我國屬於比較嚴重的行為,而此時只要一旦有這樣的行為那麼就會構成《刑法》中規定的搶劫罪,而此時對此罪的處罰也是較重的,3年的量刑起點,最高可以判處犯罪分子死刑。由此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