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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故意傷害罪怎麼處罰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2.13W)

一、刑法故意傷害罪怎麼處罰

刑法故意傷害罪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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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為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為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應具有懲罰性。

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二、犯故意傷害罪能從輕處罰嗎

1、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輕傷偏輕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基準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偏輕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2、被害人有過錯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基準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1-5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3、被告人全部賠償或者大部分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被告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在2— 5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被害人系輕傷(輕傷偏輕)、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且無其他法定從重情節的,可以考慮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4、有自首情節的,可以在2-4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較輕的,可以考慮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5、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處罰;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較輕的,可以考慮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處罰;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考慮免予刑事處罰、管制或者拘役。

6、 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7、具有坦白、認罪態度較好或者親屬間因家庭瑣事而致人傷害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8、具有法定可以減輕處罰情節,認罪態度較好,被告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且得到被害人諒解,若無其他法定從重情節,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考慮判處拘役、管制或者免除處罰;基準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應當減輕處罰。

9、被告人有2個以上法定從輕、減輕情節或雖只有2個情節,其中之一為應當減輕情節的;沒有其他妨礙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可以考慮跨法定刑幅度減輕處罰或者適用免予刑事處罰,該情形應由審委會討論決定。

在故意傷害的情況下,要是僅僅給對方造成了輕微傷的,那麼就不能直接認定構成故意傷害罪,不過這也算是違法行為之一,畢竟每個公民的人身健康都是受到了法律保護的,此時受害人可以要求行為人承擔責任,在報警之後,往往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規定,對行為人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的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