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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與侮辱屍體罪有什麼區別?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1.9W)

一、強姦罪與侮辱屍體罪有什麼區別?

強姦罪與侮辱屍體罪有什麼區別?

強姦罪與侮辱屍體罪明顯不同,一般不會發生混淆。但有時候,如行為人出於搶劫、故意殺人等目的殺害婦女後,又對之屍體進行姦淫的,姦淫屍體行為如果構成犯罪,就應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與侮辱屍體罪實行並罰。行為人採取暴力手段強姦婦女致其死亡,或者遭遇反抗將其殺害後又姦屍的,姦屍這一侮辱行為應為強姦行為所吸收,不再成立獨.立之罪。行為人以為婦女已經死亡,而對之進行姦淫,不想婦女處於假死狀態,這時,應以侮辱屍體罪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而不構成強姦罪。但在婦女醒後仍然強行對之姦淫,或見之並未死亡,仍乘其昏迷等對之進行姦淫的,則應以強姦罪依法定罪科刑。

二、強姦罪怎麼處罰

1、犯強姦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殘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綁、捂嘴、卡脖等強姦婦女的;在行奸過程中肆意蹂躪婦女的;長期多次對某一婦女進行強姦的;強姦精神病患者、嚴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婦、病婦的;等等。

(2)強姦婦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強姦多名婦女,又可以是一次強姦多名婦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婦女3人以上,又包括婦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是指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公園、劇院等人來人往較多的場所。

(4)二人以上輪姦的。是指兩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較短的時間內出於共同的強姦故意對同一婦女先後輪流強姦的行為。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是指行為人在強姦婦女之前或在強姦過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或直接導致當場死亡或經治療無效死亡。如果出於殺人故意而採用暴力將其殺死後再進行姦屍的,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姦屍作為一個嚴重情節考慮。如果行為人在強姦婦女後,出於報復、滅口、逃跑又將婦女殺害或傷害的,應數罪併罰。其他嚴重後果,是指因強姦行為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況。

綜合上面所說的,強姦罪與侮辱屍體罪是屬於兩種不同的罪名,但都是以不合法的手段來侮辱他人,對於此行為在進行處理的時候就會有效的區分,侮辱屍體不僅是傷害了死者的尊嚴而傷害了其家人;對於強姦只要他人不願意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