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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合同爭議仲裁

仲裁 閱讀(2.02W)
經濟合同爭議仲裁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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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合同糾紛仲裁要請律師嗎

是否聘請律師由您的經濟能力、法律水平以及案件結果對您的重要程度決定,法律沒有強制要求仲裁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聘請律師,也就是說如果您能應付仲裁事項以及可以承擔不利的後果,可以不請律師。
仲裁的步驟簡單描述:
一、有仲裁協議
二、向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起仲裁申請
三、選定仲裁員
四、開庭,質證,辯論,提交仲裁意見等
五、如果仲裁結果不被執行的話還需要申請法院執行(仲裁機構沒有執行能力)。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