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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他人治安處罰只五百元可以嗎?

治安管理 閱讀(2.78W)

一、毆打他人治安處罰只五百元可以嗎?

毆打他人治安處罰只五百元可以嗎?

毆打他人在情節不嚴重的情況下會治安處罰五百元以下罰款,不過還會進行拘留在五天以上十天以下。一般情節不嚴重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會先進行調解的,在調解之後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是不進行處罰的。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治安管理處罰程式有什麼?

治安管理處罰程式由調查、決定和執行三部分組成。

調查是關於治安管理機關查證違反治安管理案件過程的制度。治安管理機關調查活動的內容,主要包括對報案、控告、舉報和投案的受理,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傳喚和詢問,對行為人、有關場所和物品的檢查。調查活動應當遵守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依法收集證據、保守祕密和迴避的規定。

決定是關於治安管理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案件作出處理結論過程的制度。這一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決定機關管轄權、證據、當事人程式權利、決定的種類和形式、決定的送達、當場決定、結案期限和權利救濟途徑。

執行是關於治安管理機關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決定過程的制度。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了拘留和罰款處罰的執行。

毆打他人治安處罰不可以只罰款,當事人還會被拘留。

三、毆打他人行為的認定

1.毆打他人動機問題。認定隨意毆打他人型別的尋釁滋事罪時,是否具有流氓動機是區分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的標準。即隨意毆打他人型別的尋釁滋事要求行為人具有流氓動機。犯罪人就是希望通過這種隨意毆打行為,達到其耍威風、取樂發洩等目的,從而破壞社會共同遵守的準則,其隨意性就表明犯罪人具有流氓的動機。

2.毆打他人場所問題。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生活基本規則。所謂公共秩序,是公共生活的秩序,是在公共生活規則下確立的穩定有序狀態。共同生活的規則包括保護人身安全的規則、調節公共場所秩序的紀律規則以及人們正常交往的規則,所以公共場所秩序只是公共秩序中的一個重要方面,而並非全部。

3.毆打他人因果關係對稱性問題。實踐中,行為人和被害人發生的矛盾和糾紛與毆打他人的結果在社會公眾看來通常不具有因果關係,而且兩者明顯不具有對稱性。毆打他人明顯超出相互之間的矛盾,為社會公眾不能容忍,對社會基本規則造成嚴重破壞,即可認定為隨意。

行為人事前對侵害的物件並沒有明確的選擇,同時對傷害的程度也沒有明確的要求。毆打他人在比較嚴重的情況下就會構成故意傷害罪,就是構成犯罪行為。當事人不但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如果可以取得對方的諒解書,那麼公安機關會進行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