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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一起打麻將罰款嗎?

治安管理 閱讀(1.87W)

朋友一起打麻將罰款嗎?

不少人平時工作比較累,到了週末就找一些朋友娛樂消遣下,其中打麻將可以說是不錯的手段。有的人打麻將上癮,經常參加別人組織的活動。而打麻將如果涉及到的賭資較大的話,可能會被派出所查處。那麼,朋友一起打麻將罰款嗎?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朋友一起打麻將罰款嗎?

1、《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九條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2、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參與者不滿十人,區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處罰:

(1)人均賭資不滿1000元的,屬於“麻將娛樂”,不予處罰;

(2)人均賭資1000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

(3)人均賭資3000以上不滿5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4)人均賭資5000元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二、賭博罪認定方面要從幾個方面入手?

1、參與賭博的動機和目的

賭博罪的構成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出於直接故意,並具有獲取錢財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並不是為了營利,而僅僅是為了消遣娛樂、打發無聊、聯絡感情等,不能成立賭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只要以獲取錢財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於是否實際獲得了錢財,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2、涉賭數額及參賭次數

有些親戚朋友、鄰居之間偶爾賭博也有輸贏,但輸贏不大;有些經常聚賭,但涉賭數額很小,參賭者並不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對此可視情節給予治安處罰行政處理,但不宜認定為犯罪。

3、身份及人員之間的關係

如果參賭人員都是親戚朋友、同事、鄰居、鄉親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進行處理。除非涉賭數額非常大,經常聚賭且嚴重侵犯了社會管理秩序和社會風尚。

綜上所述,打麻將是娛樂還是賭博行為,要從幾個方面入手分析。至於打麻將罰款嗎,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朋友出於娛樂目的,沒有涉及到金錢的,打麻將只是一種休閒方式,不會被派出所處罰。而人們打麻將賭錢,或者組織者從中抽取好處費的,則可能構成賭博,參與者要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