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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友之間打麻將犯罪嗎?

治安管理 閱讀(2.58W)

親友之間打麻將犯罪嗎?

隨著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對娛樂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其中打麻將就是大家所喜愛的一種方式,但是也有人會認為打麻將是一種賭博行為,那麼打麻將是賭博還是娛樂呢?親友之間打麻將犯罪嗎?一般情況下有關部門會根據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如果是營利為目的就觸犯了賭博罪。

一、一般來說,區分打麻將是否構成犯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從客觀看是否具有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前者雖然多次參與打麻將,但輸贏不大,或者提供場所、賭具,但行為人未從中漁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如茶水、空調費)的,不能認定為賭博罪;而後者則是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主要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且人數較多,賭資數額較大,組織者從中抽頭漁利,應認定為賭博罪。

2、從賭博的行為方式上看

一般的打麻將以休閒娛樂為目的,一般都是公開進行,人數上具有不特定性,多在親朋好友之間進行;而賭博罪在行為方式上,一般具有隱祕性,通常在小範圍內進行,其賭博行為一般只有組織者、參賭者和服務人員知曉,其賭博場所,通常是臨時租賃或借用他人房屋,或在自己家中,或賓館開房進行。

3、在主觀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

一般的打麻將主要為了娛樂休閒、消遣,其輸贏財物數量較小;而賭博則是以營利為目的,或以賭博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

二、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是區別賭博中的違法行為、賭博罪與娛樂活動的關鍵

認定是否具有“以營利為目的”,要根據行為人實施賭博行為的方式和獲利的方式來判斷。賭博罪中的“以營利為目的”要求行為人實施賭博行為的方式主要是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開設賭場,其行為目的是為了獲取數額較大的金錢或者其他財物。

根據“兩高”司法解釋,賭博罪中獲利的方式主要包括四種情況:

(1)聚眾賭博,抽頭漁利;

(2)直接參加賭博獲利;

(3)開設賭場獲取非法收益;

(4)組織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等費用。

對於“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一般賭博行為或與賭博有關的違法行為,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治安行政處罰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資訊,在上文中也回答了親友之間打麻將犯罪嗎的問題,打麻將是人們喜愛的娛樂方式,大家在進行活動時,一定要注意不要涉及金錢方面,如果有金錢參與就會被誤認為是賭博行為,有關部門也會根據實際的情況進行判斷,希望以上資訊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