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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架鬥毆不構成輕傷會被通緝嗎?

治安管理 閱讀(1.33W)

往往兩個人或幾個人因為一些口角或者利益衝突通過打架來解決,打架作為一種擾亂社會治安的一種行為,嚴重地影響了我國的社會治安。我國的司法部門根據我國的現行法律予以嚴厲的懲罰,那打架鬥毆不構成輕傷會被通緝嗎,有哪些法律依據。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作詳細的解答。

如果打架鬥毆不構成輕傷會被通緝嗎?

打架鬥毆構成犯罪的處罰有哪些

如果打架鬥毆的情節輕微,沒有嚴重後果,則使用《治安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眾鬥毆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鬥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為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為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應具有懲罰性。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打架,只有受害人經鑑定達到輕傷或者重傷,經公安機關多次傳喚,拒不到案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下達拘留證,並進行網上通緝。沒有明確的犯罪事實,沒有下達拘留證,是不能進行網上通緝的。網上通緝,需要省級公安機關審批。

還需要看對方的傷情如何,如果說對方傷情只有輕微傷,不構成刑事犯罪,只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構成輕傷,則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你逃跑了,可能會面臨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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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通緝,又名網上追逃、虛擬通緝,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資訊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資訊光碟”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

在不構成別害人輕傷或者重傷司法機關在處理是按照治安條例處罰。而網上通緝是對一些較重的刑事案件來處理的,對於治安類案件不適用。在這裡小編還是奉勸大家能夠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