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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打麻將犯法嗎 | 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 閱讀(1.99W)

手機打麻將犯法嗎,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手機作為我國的主要通訊裝置之一,在我國有著比較廣泛的使用。我國的大部分人都有手機,並進行娛樂和生活上的用途。在手機上打麻將如果是以贏利為目的的,我國的相關機關會對這類人進行相應的處罰。下面小編就手機打麻將犯法嗎,都有哪些法律規定。這類法律事件進行解答。

如果以營利為目的,參與賭博,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伍佰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處伍佰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達到五千元以上或者賭資達到五萬元以上的,即構成刑事犯罪,將受到刑罰嚴懲!

一般來說,區分打麻將是否構成犯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從客觀看是否具有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前者雖然多次參與打麻將,但輸贏不大,或者提供場所、賭具,但行為人未從中漁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如茶水、空調費)的,不能認定為賭博罪;而後者則是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主要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且人數較多,賭資數額較大,組織者從中抽頭漁利,應認定為賭博罪。

一、從賭博的行為方式上看

一般的打麻將以休閒娛樂為目的,一般都是公開進行,人數上具有不特定性,多在親朋好友之間進行;而賭博罪在行為方式上,一般具有隱祕性,通常在小範圍內進行,其賭博行為一般只有組織者、參賭者和服務人員知曉,其賭博場所,通常是臨時租賃或借用他人房屋,或在自己家中,或賓館開房進行。

二、在主觀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

一般的打麻將主要為了娛樂休閒、消遣,其輸贏財物數量較小;而賭博則是以營利為目的,或以賭博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

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是區別賭博中的違法行為、賭博罪與娛樂活動的關鍵

認定是否具有“以營利為目的”,要根據行為人實施賭博行為的方式和獲利的方式來判斷。賭博罪中的“以營利為目的”要求行為人實施賭博行為的方式主要是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開設賭場,其行為目的是為了獲取數額較大的金錢或者其他財物。

三、根據“兩高”司法解釋,賭博罪中獲利的方式主要包括四種情況:

(1)聚眾賭博,抽頭漁利;

(2)直接參加賭博獲利;

(3)開設賭場獲取非法收益;

(4)組織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等費用。

對於“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一般賭博行為或與賭博有關的違法行為,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治安行政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開展集中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要嚴格區分賭博違法犯罪活動與群眾正常文娛活動的界限,對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並只收取固定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得以賭博論處。《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九條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都有哪些法律規定。我國的法律明確規定。相關的當事人如是因為盈利為目的,或是在賭博中進行抽頭的。我國的法律對這類人的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罰。但如果是娛樂或是親屬之間的娛樂行為,我國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