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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糾紛錄口供算是立案了嗎?

治安管理 閱讀(2.51W)

一、打架糾紛錄口供算是立案了嗎

打架糾紛錄口供算是立案了嗎?

在警察局錄口供不等於立案。立案是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公安、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的原則。口供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一種證據。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

二、打架鬥毆的處理方式

1、雙方互毆,如果雙方傷情都未達到輕傷二級或以上,那麼雙方都會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追究行政責任。

(1)一般原則,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較輕原則,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3)從重原則,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2、關於雙方傷情的位置不同,各自給對方造成的損害大小可能有區別,關於損失部分,雙方都有過錯,可以交涉解決,交涉未果,訴訟解決

3、建議最好積極協商解決,爭取達成和解,因為治安管理處罰法9條的原則為,因民事糾紛所導致的治安案件,如果雙方達成和解,且警方認定案件情節輕微的,警方有可能在其自由裁量權範圍之內,作出不處罰的決定。

4、如果雙方互毆後,一方傷情經司法鑑定達到輕傷二級或以上,那麼造成其輕傷二級或以上的一方,就構成故意傷害罪,將會被按照《刑法》234條追究刑事責任。量刑原則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5、傷情較重的一方主張另一方承擔民事賠償的,鑑於雙方為互毆,受害人對於自身損害後果的發生存在過錯,其可以主張的民事賠償會在合理的範圍之內打折的

打架鬥毆最好的處理方式是雙方在派出所和解然後撤案。如果雙方不願意和解的話就只能上法院去解決了。但是上法院起訴的話需要的時間基本上是要好幾個月。因此如果能通過協商來處理糾紛的話就儘量採取協商的方式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