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械聚眾鬥毆案怎麼處理?
持械聚眾鬥毆案應當報警處理。派出所在接警立案後24小時內給受害人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受害人去做法醫鑑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派出所要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或立案後先治安拘留行為人,再轉為刑事拘留。
刑拘後7日內、最長37日收集證據向檢察院提前批准逮捕,檢察院7日內決定是否批捕,派出所在批捕後2個月內繼續偵查,
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有1個月的審查期限,
檢察院向法院移送,法院最長3個月內審理作出判決,
受害人可在任一訴訟階段與犯罪嫌疑人家屬協商民事賠償,達成協議,寫諒解書,否則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法院一併審理判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這屬於是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行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打架鬥毆會犯什麼罪
要看打架鬥毆犯什麼罪,則要看具體行為性質: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聚眾鬥毆的,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眾鬥毆罪”。
如果打架鬥毆的情節輕微,沒有嚴重後果,則使用《治安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眾鬥毆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持有槍支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器械進行打架鬥毆,那麼必然是會引起非常嚴重的法律後果,比如說會導致人員受到傷害甚至是死亡的這種情況,所以應當根據受到傷害的嚴重程度來進行不同的判斷,比如說採取行政拘留或者是刑事處罰方式來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