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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防疫規定怎麼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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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反防疫規定怎麼處罰的?

違反防疫規定怎麼處罰的?

(一)治安處罰

1、對於散佈謠言,謊報疫情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對於違反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對於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被盜、被搶或者丟失,未按規定報告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隱瞞不報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刑事法律責任

1、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據《刑法》第114、115條的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者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刑法》第115條第2款規定,按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編造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有關的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此類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根據《刑法》第291條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不配合防疫工作規定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如果明知自己確診為新型肺炎,還到處接觸他人的,面臨的處罰則更重。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將會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在機場、火車站、商場等人員密集區域,如果以暴力、威脅方式拒不配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例如海關、疫情防控機構、公安等)防疫檢查的,還可能構成妨礙公務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3、如在疫情期間擾亂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除了刑事責任以外。感染新型肺炎的患者導致他人人身損害的,從民法角度,還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違反了防疫相關規定,不僅可能面臨治安處罰,還有可能會涉及到犯罪。不配合防疫工作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明知道自己是新冠肺炎的確診患者,還故意與他人接觸,所獲得的處罰會更重。在疫情期間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可以出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