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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他人治安處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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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威脅他人治安處罰是什麼?

威脅他人治安處罰是什麼?

威脅他人治安處罰是:一般情況下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威脅是指行為人實施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等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了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損害結果,從而構成的犯罪行為。

二、威脅恐嚇罪如何取證?

證據方面:有威脅、要挾等行為,有非法佔有財物的目的方面的證明材料! 證據的收集,可能通過電話錄音、視訊錄影,他人證明的方式來收集。

我國刑法中沒有恐嚇罪,如果以非法佔有財物為目的,有威脅、要挾等行為的,可能涉嫌詐騙勒索罪或搶劫罪(當場取財)。

證據方面:有威脅、要挾等行為,有非法佔有財物的目的方面的證明材料。

如果不是單純的恐嚇行為還有其它情況則如下:

1、恐嚇時索要財物,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就是說這樣的恐嚇這是構成犯罪的。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威脅或者恐嚇他人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將會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威脅他人對他人的生命財產已經構成了一定的威脅,因此遇到這種情況當事人必須要及時報警,並通過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利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