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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詞證據的證明力是怎樣的

證據調查 閱讀(1.31W)

一、證據的證明力

言詞證據的證明力是怎樣的

證據的證明力,是指證據在證明案件事實方面所起的作用。所有的證據都具有證明案件事實的作用,但證據不同,其證明作用力的大小也有所不同,即證據證明力的強弱有所不同。例如,直接證據的證明力就往往大於間接證據的證明力,傳來證據的證明力就弱於原始證據的證明力。證明力的強弱或大小常常是通過對立或矛盾證據之間的比較顯現出來的。

二、言詞證據的證明力

影響證人證言可靠性的因素

(一)是年齡因素。年齡因素對證人證言有著重要的影響,現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兒童及老年人的證言效力上。兒童的認知能力、記憶能力等正處於發展階段,他們具有較少的社會經驗,對已發生事情的記憶、關注是較片面的,因此研究者們認為兒童證言的可信性是低於成年人的。由此可見,年齡因素對於證人證言的證明力是存在一定影響的。

(二)是性別因素。性別對於證言準確性的影響,總體來看差異並不是很大。有研究者的研究表明,由於辨認方式不同,女性在辨認犯罪分子時,更易於做出明確的指認,相比之下,男性在不太確定時,更易於放棄選擇,因而女性的正確辨認和錯誤辨認要高於男性。儘管男性、女性性別上的差異使得他們的性格上會有較多的不同,但現有的研究結論多支援在考查二者證言準確性時,應儘量忽視性別因素的干擾,避免證言收集方對性別的歧視。

(三)是記憶因素。證人在作證、向司法機關陳述自己所瞭解的案件情況的整個過程中,都需要記憶的參與,但是在反覆被詢問、回憶案件情況的過程中,記憶會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Deffenbacher等的實驗證明,反覆多次的給證人呈現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證人指認該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將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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