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審查過程中,我們經常會看到或聽到屍檢報告的文字或描述。
其實屍檢即屍體解剖,是指對已經死亡的機體進行剖驗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種醫學手段,這樣形成的書面檔案,就是屍檢報告。
屍檢報告包括:
1、基本情況;
2、檢案摘要(案情摘要病歷摘要);
3、檢驗過程(檢驗方法檢驗記錄閱片情況);
4、檢驗結果;
5、分析說明;
(委託方委託事項受理日期鑑定材料檢驗日期鑑定地點在場人員被鑑定人資料)6、鑑定意見;
7、落款。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