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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工資打官司要多少錢 | 追討工資的律師費為多少

訴訟管轄 閱讀(3.31W)

一、不給工資打官司要多少錢

不給工資打官司要多少錢 追討工資的律師費為多少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是免費的;勞動者如果不服仲裁結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是10元。

國務院於2006年12月19日頒佈並在2007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第三章第十三條的第四款規定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五章、訴訟費負擔

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三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第三十一條,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三十二條,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負擔。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

第三十四條,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二、追討工資的律師費

(一)公司拖欠工資,對於拖欠工資的,無錢請律師的情況,國家有專門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第一條的規定,對於公民在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勞動報酬、工傷等方面提起民事訴訟,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

2、本人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只要情況符合上述兩條,就可以向當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旦法律援助機構作出法院援助決定的,還可以據此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緩、減、免交訴訟費的書面申請。

另外,對於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還可以將上述費用列入訴訟請求的,請求法院判決由公司負擔。

(二)追討欠款屬於民商服務:

(1) 一審階段爭議標的(計算基數) 計算比例: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為7%但不少於¥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6%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 、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審階段

① 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③ 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 再審(申訴)階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的1.5倍計算收取。

(5) 執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準收取,曾代理訴訟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標準減半收取。

綜上所述,對於不給工資打官司要多少錢,本站小編建議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時注意收集和儲存證據;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免費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如果不服勞動仲裁結果可以到法院起訴。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