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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選擇好的仲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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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機構的分類

怎麼選擇好的仲裁機構?

仲裁機構分為國內仲裁機構和國際仲裁機構,後者又分為全國性的仲裁機構和國際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機構。此外,按仲裁機構的設定情況,國際上進行仲裁的機構有三種:一種是常設仲裁機構,一種是臨時仲裁機構,還有一種是專業性仲裁機構。

二、選擇仲裁機構的考慮因素

(一)選擇仲裁成本低的仲裁機構。

在中國境內的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從仲裁成本考慮,一般不宜選擇國外的仲裁機構。這是因為:國外仲裁機構路程較遠,來回不僅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而且時間上也較難掌握;其次,國外仲裁機構仲裁費用高昂,許多國家的仲裁員按時間收取仲裁員酬金;另外,語言溝通較為困難,而法律上的陳述又不能有半點含糊,故交流難度也較大,必須專門聘請外語翻譯,支付昂貴的翻譯費。相對而言,中國的仲裁機構經過這些年的發展,不但已經有充分的能力處理各種各樣的糾紛,而且在仲裁員隊伍建設和硬體設施上都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所以當事人可以充分信任國內的仲裁機構。

(二)選擇大城市的仲裁機構。

當事人在選定國內仲裁機構時應當優先考慮一些經濟較為發達的大城市仲裁機構,原因如下:

1、大城市經濟發達,仲裁機構處理民事、經濟糾紛經驗豐富;

2、大城市仲裁機構條件優越,仲裁員隊伍整體素質高於中小城市,是案件高質量審理和裁決的有力保障。硬體設施和祕書人員的配備能夠更好的為當事人提供服務;

3、大城市交通相對便利,便於當事人參加仲裁活動。

(三)選擇就近的仲裁機構。

就由這個仲裁機構來安排和組織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對於當事人來說,就要按照選定仲裁機構的規則以及通知、安排來參加仲裁活動。如果雙方當事人選定的仲裁機構距離當事人所在地很遠,那麼就可能帶來很多不方便的情況。所以當事人可以選擇所在地或臨近的仲裁機構,這樣做最大的好處就是減少參加仲裁活動的成本,也使當事人不用來回奔波於兩地。如果以上三點仍然不足以讓當事人決定選擇仲裁機構的話。

綜上所述,當事人可以經雙方協商後,選擇確定解決糾紛的仲裁機構,小編建議最好選擇應本著就近、節約成本和就發達城市選擇的原則。因為選好仲裁機構,對糾紛的有效解決極為重要,對當事人百利無一害。因此,在簽訂仲裁協議的時候,雙方應平等協商,選定有利於各方利益平衡的仲裁機構,不可擅自決定。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十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