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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後上訴是否要交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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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審後上訴是否要交訴訟費?

一審後上訴是否要交訴訟費?

一審後上訴是要交訴訟費的,這裡的訴訟費實際上指的就是二審法院的上訴的費用。一審上訴費用應該根據一審法院所出具的繳納上訴費用通知書來進行繳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如果多個原審被告不服一審判決均上訴的,如何交納上訴費用人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是多個原審被告分別上訴的,則應由各原審被告分別交納上訴費用;

2、如果是多個原審被告共同上訴的,則只預交一份上訴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零二條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別上訴的,按照上訴請求分別預交二審案件受理費。

一方多人共同上訴的,只預交一份二審案件受理費;分別上訴的,按照上訴請求分別預交二審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二、如何撤回民事訴訟的上訴

在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人的上訴至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宣告前,如果上訴人認為自己的上訴理由不充分,或者接受了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可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申請撤回上訴。

撤回民事訴訟的上訴,是當事人對訴訟權利的處分,但是否准許,應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因此,撤回上訴是兩個訴訟行為的結合:一是上訴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訴訟權利,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上訴的申請;一是人民法院依法審查上訴人撤回上訴的請求,有沒有違反法律、逃避法律等不應准予撤訴的情況,並據此作出是否准予撤回上訴的裁定。只有這兩個訴訟行為結合起來,撤回上訴才能成立。

撤回上訴的申請必須在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至宣判前提出。第二審人民法院未受理上訴,當然不存在撤回上訴的問題;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已經宣判,上訴人再無權撤回上訴

上訴費用在當代的中國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有很多的公民對於一審的判決不滿意,那麼就可以向二審法院在提出上訴。但是這樣的一種上訴也需要繳納一定的上訴費用,具體應當繳納多少,由一審的人民法院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來進行計算,然後告知給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