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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書上原告和被告弄反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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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其他的各級法院發現本院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發現存在錯誤時,並且認為需要再次審理,應當將此提交給審判委員會討論來做定奪。民事訴訟法中允許法院對本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出現錯誤時進行糾正,所以各級法院可以中止原來的判決的執行,然後重新組成新的合議庭進行再審。

裁定書上原告和被告弄反了怎麼辦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