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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合同是否可以撤銷嗎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1.13W)
欺詐合同是否可以撤銷嗎

一、欺詐合同是否可以撤銷嗎

可以,因他人欺詐而簽訂的合同可以撤銷。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無條件撤銷合同。如果有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況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合同。

合同撤銷權可以撤銷合同的撤銷權,是指撤銷權人因合同缺乏一定的生效要求而享有的以其單方意義撤銷已成立合同的權利。與絕對無效合同相比,可撤銷合同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當事人仍然有效,因此相對無效。行使撤銷權後,合同無效追溯,合同成立時,自始至終無效。

二、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可以撤銷嗎

可以,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實可以撤銷合同。有瑕疵的意思表示會造成法律行為的瑕疵。瑕疵意思表示,可能系行為人因外部原因而意思表示不自由,如受到欺詐、脅迫,或行為人意思表示不真實,如惡意串通、虛假意思表示等。但意思表示不自由或不真實導致的法律行為瑕疵並不必然導致法律行為的無效。

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往往是有瑕疵的意思表示,比如說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都是屬於合同意思表示的不真實,意思表示的不真實通常法律規定是可以選擇撤銷合同的,撤銷合同之後,合同視為不成立。

欺詐合同,意思表達不真實的合同都是可撤銷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合同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要能夠表達當事人真實的意願,如果合同違背了當事人的意願,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合同。可撤銷合同屬於相對無效合同,未被撤銷之前合同有效,被撤銷之後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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