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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還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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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還有法律效力嗎?

一、合同到期還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到期了有沒有效力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租賃合同到期後,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如果是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合同雙方要在合同有效期內履行相應的責任與義務。如果債權人沒有按時完成合同條款,則當做違約處理,還要支付違約金。若是按時完成,並且債務人支付完所有的履行費用,則代表合同的合作關係結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債權人不需要繼續負責合同條款,除非合同另有延遲說明。

二、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2、二者適用的條件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於違約場合。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於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於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範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範圍廣。簡而言之,適用的條件不同。合同終止既適用於一方違反合同,也適用於沒有違反合同的情況;而合同解除主要適用於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況。

3、適用範圍不同。

合同終止只適用於繼續性合同,即債務不能一次履行完畢而必須持續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則上只能適用於非繼續性合同。

合同的終止,即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的終止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所謂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合同關係客觀上不復存在。

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民事合同之後,該民事合同就會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上的拘束力,並且在該民事合同中也需要註明合同的期限,如果是合同的期限屆滿,那麼該合同可以解除也可以續簽,續簽的,該合同自動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