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的量刑標準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損害賠償金的計算依據是怎樣的?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拒不履行賠償責任怎麼辦?
受害人家屬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刑事附帶民事訴狀(書寫訴狀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
2、原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3、相關的證據材料。
四、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應載明哪些內容?
1、當事人基本資訊,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聯絡方式、身份證號碼。
2、訴訟請求,寫明請求賠償的具體內容。
3、事實與理由,寫明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以及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和要求賠償的法律依據。
4、證據目錄,寫明提交的所有證據,醫療單據、誤工費證明等帶好原件備查、影印件交法庭。
5、附帶民事起訴狀尾部寫明日期,並由原告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簽名。
在故意傷害案件中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即便犯罪嫌疑人主動履行了民事賠償責任,量刑也不會少於10年有期徒刑。但造成受害人死亡不代表法院一定會判處死刑,最終的判刑標準還是要結合故意傷害案的詳細案情確定的。